香港有唔少中港婚姻,或者喺外國旅行結婚(例如關島、拉斯維加斯),其實都係好常見嘅事。根據香港法例第179章《婚姻訴訟條例》第3條,只要其中一方以香港為居藉,或者慣常喺香港住,又或者與香港有密切聯繫,都可以喺香港辦離婚。
Read moreDetails香港有唔少中港婚姻,或者喺外國旅行結婚(例如關島、拉斯維加斯),其實都係好常見嘅事。根據香港法例第179章《婚姻訴訟條例》第3條,只要其中一方以香港為居藉,或者慣常喺香港住,又或者與香港有密切聯繫,都可以喺香港辦離婚。
Read moreDetails即使對方拒絕簽字,離婚程序仍可進行。重要的是「送達」離婚文件,確保對方收到。可透過郵寄、律師或親友送達,或採用替代方式,如報紙廣告、社交媒體。若證明對方已知情,可申請「當成已經送達」。在特殊情況下,如失去聯絡,可申請「免除送達」。這些步驟確保了法律程序的公正進行。
Read moreDetails法庭接受5大離婚離理由,除咗「一年分居」外,其餘理由都唔需要對方同意。因此,無論對方同唔同意都好,只要你show到「婚姻已破裂到無可挽救」,並向法庭證明到,你已經合法地將離婚文件咁即咗對方就可以。對方唔簽名唔入文件,就只係佢放棄佢嘅權利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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