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話短說:可以!但要符合條件。
香港法庭有管轄權的情況:
香港有唔少中港婚姻,或者喺外國旅行結婚(例如關島、拉斯維加斯),其實都係好常見嘅事。根據香港法例第179章《婚姻訴訟條例》第3條,只要其中一方以香港為居藉,或者慣常喺香港住,又或者與香港有密切聯繫,都可以喺香港辦離婚。
策略上的考慮
不過要提醒返你,每個地方嘅方律都唔同,如果你喺唔同地方都有密切聯繫,例如你係經常中港兩邊走嘅人士,咁喺策略上你亦可以考慮會唔會喺其他地方對你比較方便,或者喺處理婚姻資產時因應唔同國家嘅法律而對你更加有利。
例如呢幾年出現比較多嘅,係一方喺香港,另一方喺英國嘅情況。如果你本人喺香港,咁喺香港辦離婚固然有一定嘅便利。不過如果涉及贍養費問題,你又要考慮吓萬一對方將來唔俾贍養費,喺英國執行法庭命令會唔會較麻煩。
至於中港婚姻,《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(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)條例》已於2022年2月15日生效,要喺國內執行香港嘅離婚命令亦變得簡單容易得多。
所以,喺邊度離婚,都係視乎個別情況,難以一概而論嘅!
而即使你揀咗喺香港辦離婚,如果對方唔同意嘅話,亦可以係變成一場官司嘅。
外國人喺香港結婚又如何?
另一個情況,係外國人或國內人士喺香港結婚,咁同樣地,除非等合上面所提嘅3個條件是旦一個,否則都無法喺香港離婚,即係要去返任何一方嘅居籍地辦理先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