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平安紙」即係「遺囑」,係一份以書面形式提出,喺法律上具約束力嘅文件,其中定義了一位死者嘅遺產分配條款同埋其它意願。
- 方便後人辦領遺產:上一代人不少生於社會動盪不穩之時,有好多情況係改過名或者無註冊結婚等。如果有遺囑,只要有身份證明文件就證明到身份,無嘅話,就要揾齊結婚證書、出世紙、離婚命令等等文件先證明到你同死者嘅關係。
- 清楚分配遺產:遺囑可以令你清晰地指明點樣將遺產分配俾屋企人、朋友或者慈善機構。咁樣做可以避免家庭成員之間因為遺產分配而生出嘅爭執。
- 保障特定人士利益:如果你想特別照顧某啲家庭成員,好似未成年嘅細路或者有特殊需要嘅親人,遺囑可以幫你保證佢哋喺你過身之後得到適當嘅照顧。有啲關係,例如契仔、恩人、情人咁,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,本身喺法律上係無權繼承任何遺產嘅,又或者你想捐啲錢俾慈善機構如佛堂教會等,都可以通過遺囑就可以做到。
- 指定遺產管理人:你可以喺遺囑入面指名一個或多個信得過嘅人來管理你嘅遺產,確保遺產依照你嘅意願去分配。
- 減少法律爭議:一份清楚、合法嘅遺囑可以減少你離世後可能出現嘅法律爭議,節省時間同法律費用。
- 表達個人意願:遺囑仲可以用嚟表達你嘅個人意願,好似葬禮安排或者其他特殊要求。
如果無遺囑,就會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去分配遺產。
唔係,尤其係如果你想減少後人紛爭。可以咁講,好多家庭,本來係好和睦嘅,但喺當事人過身之後就會出現好多糾紛,真係多有多爭,少有少爭。而且有時,唔純粹係錢嘅問題,而係多年積落嘅心結一下子爆發晒出嚟,例如覺得死者生前淨係錫細佬對家姐唔公平,死者曾口頭應承過邊個如果照顧佢終老就俾層樓佢,死者俾錢某家庭成員幫佢上車買樓等等。凡此總總,都會好容易變成官司。立份遺囑花費好少,但就可以減少好多紛爭。
首先,法例無規定話做平安紙一定要揾律師做嘅,坊間亦有唔少平安紙嘅範本,或者唔少社區中心或者議員都有提供免費平安紙草擬服務,不過我哋都會建議最好揾律師幫你搞。自己整,好多時候錯咗都唔知,之後要補救好難。見過好多情況,係平安紙寫錯嘢,如錯日期,漏咗見證人,用錯字眼,串錯名等等,但好多會擺到後人用嗰刻先知。雖然係小問題,但執行人有責任證明張平安紙係真嘅。但由於係DIY平安紙,後人已經揾唔返當年嘅見證人去證明張平安紙係死者嘅遺願。如果揾律師做,一嚟錯嘅機會少好多,二嚟就算有錯,律師行多數都會有紀錄,可以同法庭解釋返。 另外,整平安紙亦都唔貴,所謂小小投資,大大安心。
另一個情況,係擔心後人之間有紛爭,經律師行做平安紙,可信性大好多,起碼律師有問清楚當事人嘅意願同解釋內容俾當事人聽,亦有兩名律師見證,做假嘅機會較微。
唔可以,只可二選一,建議如果香港使用可以用返中文,主要係方便返後人睇,唔駛估估下。
可以,但為咗避嫌,律師會請家人或陪伴者喺外邊等等,由律師單獨解釋內容俾當事人聽同見證簽名。
如果當事人精神或身體狀態不太好,有可能影響佢俾法律指示嘅能力,又或者係長者,都需要提供醫生證明。
寫醫生紙,係為咗確保當事人有能力俾法律指示,清楚知點遺囑嘅內容。亦都減少後人嘅紛爭,例如好多情況係,兄弟姐妹間不和,會懷疑當事人做遺囑時已有腦退化症,根本俾唔到指示,於是引起不必要嘅誤會或者官司糾紛。有醫生紙,至少證明到當事人簽署時有能力理解遺囑內容同俾法律指示。又或者,當時人患有精神病,但患有精神病又唔等於俾唔到法律指示嘅,咁有張醫生紙做證,就可以減少好多爭拗。
一般嚟講,普通科醫生已經可以。但如果係特別情況,例如腦部受傷,患有精神病等,就可能需要專科醫生寫醫生紙喇。
幾種做法,最穩妥嘅做法係請醫生去律師行簽,或者叫律師去診所度見證簽平安紙,但要「送外賣」,會比較貴。比較常見嘅做法,係即日先去睇醫生攞醫生紙,然後再去律師行簽平安紙。每個個案唔同,都係要睇情況決定,亦都無話張醫生紙幾耐有效嘅。好似輕度腦退化症患者,情況係可以好反覆嘅,即係尋日唔記得最近嘅事,但今日又會好精靈,咁呢啲情況,當然係醫生律師同時在場見證會最好。
平安紙有幾樣嘢一要有嘅:
第一,當然係你本人嘅基本資料,如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;
第二,係1~4名執行人,執行人即係第日負責搞遺產承辦同處理遺產嘅人;
第三,係遺產分配方法同受益人;
第四,係見證人,留意返,見證人唔可以係受益人,或者受益人嘅配偶。
老土咁講,搵個你信得過嘅人做執行人!我係會建議由返受益人做執行人嘅,因為我遇過一個case,死者寫咗自己個細佬做執行人,但財產係俾埋阿仔。咁死者去世時80幾歲,佢細佬年紀都70幾。70幾歲嘅老人唔鐘意上律師樓,覺得好麻煩又唔「老黎」,本身又無遺產分就無乜動力去辦手續,而受益人又唔好意思催長輩(即佢嘅阿叔)做嘢,結果拖咗半年先開始處理。攞咗遺囑認證書,仲要催阿叔去幾間銀行同證券行攞遺產,又搞咗一段時間先攞得齊。既然係咁,我就認為喺遺囑度叫返受益人自己做執行人,咁自己嘅利益自然會著緊啲,又減少尷尬,又唔駛擔心執行人唔可靠,成件事仲易處理得多。
所有有法律地位嘅都可以,包括人、公司、慈善團體、教會、佛堂都可以,寵物唔可以。
如果唔識中文或英文,可以由翻譯讀一次佢聽,咁翻譯同當事人都要簽名作實。
如果當事人聽力有問題,但識睇中英文嘅話,咁由佢自己閱讀完簽名就可以。
同上,主要睇佢識唔識中英文,如果識嘅話,可以唔駛翻譯,如果唔識,就要揾人翻譯。
呢個港島東健康資源網嘅樣辦唔錯,可以參考下: (點擊圖案)
裡面亦有唔少關於訂立遺囑嘅資訊。
假設一對夫妻以「長命契」,即「聯權共有 Joint Tenancy」的方式持有物業,咁當其中一方先去世,剩低一方就會擁有物業100%的業權。
因此,如果約長命契物業寫落遺囑度,如果你係走先嗰個,咁呢部份就執行唔到喇。
一般做法,會係夫妻同時立遺囑,各自都寫清楚如果去世的話,物業會處理,咁就萬無一失。
如果唔係夫妻,或者真係想將自己嗰修業權遺留俾其他人,咁最好先將業權「分割」成一人一半,即變返做「分權共有 Tenancy-in-Common」,咁你嗰半份就可以俾邊個都得。
如果有18歲以下嘅受益人,你可以加一啲特別條款,比如話,18歲之前由執行人托管,但可以用遺產嚟支付未成年受益人嘅生活、教育同醫療開支咁,直至受益人年滿18歲。例如已故巨星「肥肥」沈殿霞嘅遺囑,即規定咗女兒要年滿35歲先可以承受佢嘅遺產。
你亦可以考慮指名兩名執行人,咁可以互相監察,較易保障未成年人嘅權益。
另外,如果另一半已去世,你亦可以喺遺囑指定「遺囑監護人」,即係你去世之後未成年人嘅新監護人。
我就唔係太建議呢就將遺囑呢擺喺律師行嗰度嘅,因為律師行呢都係會結業,律師係會退休嘅,咁而且擺咗喺律師嗰度呢,好多時候後人係唔知道有份咁嘅文件存在嘅。。另外呢我都唔建議擺喺保險箱裏面嘅,因為當你過身之後,執行人呢係要同民政事務處申請,然後呢先至可以去開你個保險箱嘅,咁好多時候呢係開到保險箱先知道有份咁樣遺囑喎,變咗呢又可能會影響到申請嗰部分喇。
我會建議將份遺囑呢交俾執行人保管。如果你唔想俾其他人知道個遺囑內容住呢,咁你可以呢將佢擺喺你收藏個人文件例如你啲護照、出世紙呀嘅地方。咁呢你過身之後呢你嘅後人呢都會比較容易搵到呢一份文件。我呢亦都確實有預過一啲案件呢係個死者呢將個文件收得太密呀,咁喺分曬遺產之後呢佢嘅後人呢先至搵到呢一份遺囑,於是呢就演變成一個官司,咁就非常之唔理想喇。
另外呢都想提提大家,份遺囑唔好釘窿、拆釘、過膠、避免摺埋等,因為日後法庭可能會要執行人解釋嘅。如果擔心會濕水或者會火災嘅時候冇咗呢,我都建議買個簡單嘅防火袋,淘寶幾十蚊都已經買到㗎喇,或者家用嘅小型保險箱都可以。
遺囑喺你過身嗰刻先至生效嘅,所以你過身之前呢係可以修改或者做新嘅遺囑嘅。最簡單呢,就係撕爛舊嗰份,做份新嘅。最唔好搞啲咩附件呀嗰啲嘢喇,反正做份新嘅亦都好平。
立遺囑後結婚或者離婚呢都會影響份遺囑嘅執行或法律效力嘅,建議你發生呢啲情況嘅時候呢問一問律師,睇下有冇需要做一份新嘅。